广东金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楼安装电梯配套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 项目概况
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楼安装电梯配套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望龙头村南路新区E8栋21-22号广东金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JXZB2021BC131
2、项目名称: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楼安装电梯配套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55849.00元(其中土建部分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9403.19元,安装部分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057.93元)
最高限价(如有):455849.00元
5、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 量 | 最高限价(元) | 服务期 |
| 1 | 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楼安装电梯配套 | 1项 | 455849.00元(超出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望龙头村南路新区E8栋21-22号(广东金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150元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15:00(北京时间)(注14:30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望龙头村南路新区E8栋21-22号(广东金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评标时间:2021年12月31日15:00(北京时间)
开标评标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望龙头村南路新区E8栋21-22号(广东金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7日止。
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以便与复印件进行验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1、采购人名称: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
采购人地址:揭阳市
采购人联系人:林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877457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金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望龙头村南路新区E8栋21-2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陈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53366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533366
广东金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