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垃圾填埋场污染源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JXZB2020CC072
二、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395,590.00元
三、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垃圾填埋场污染源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垃圾填埋场污染源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服务
2、项目地点:揭阳市
3、完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并可交付验收。
4、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报价人应对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 CMA 资质认定证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六、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文件及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2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金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注14:30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望龙头村南路新区E8栋21-22号(广东金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磋商时间:2020年12月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望龙头村南路新区E8栋21-22号(广东金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揭阳市
采购人联系人:方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876849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金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望龙头村南路新区E8栋21-2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罗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53366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533366
广东金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5日